2)第四十四章 什么是舔狗_穿进年代文:媳妇点外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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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旭目送两人离开,心里恨不得自己是个女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去蹭火炕了!

  啊啊啊!得想个办法嫁给...不是,跟沈羡结婚。

  谢繁星把瓜子放在两人中间,往炕上一摊,闭上眼睛舒服的叹气。又到了好朋友分享八卦的时间。

  “昨天晚上,陈桂芳跟周正南说话,人家没搭理她,她回去气的哭了好久,还跟我撒气,指桑骂槐。”

  “那你怎么回她的?”

  “她说我整天摆出清高姿态,我就说周正南才是真正清高姿态,收了你那么多东西,还不理你,摆明拿你当冤大头。”

  她这话一出,陈桂芳和黄淑凤当时脸都绿了。

  沈羡夸赞道,“干的漂亮!”

  “哈哈,当时黄淑凤心虚的不得了,一直替周正南说话,而陈桂芳对周正南也有点埋怨,这次她家里给她寄的东西,她自己都吃了,没给周正南送。不过黄淑凤真的厉害,她还是给周正南送不少东西,你猜她哪来的?”

  沈羡:“我猜是她的舔狗送的。”

  “舔狗是什么意思?”

  “就是毫无尊严跪舔别人的人。”

  谢繁星仿佛被打开了新世界一般,“这形容...好贴切啊!那个郭大伟,自己从家里带的钱都给黄淑凤买东西了。除了雪花膏和布料,都被黄淑凤转手给了周正南...”

  她咂咂嘴,“而且他们都说周正南家里条件好,那他为什么还收黄淑凤的东西?我看他对黄淑凤也没那个意思。”

  谢繁星又说了几件知青点的事,让沈羡找回上学时跟闺蜜一起聊八卦的感觉。

  她觉得谢繁星有当记者的潜能。

  “你以后可以创办一个报纸,里面记录一些隐秘有趣的事。”

  “报纸?”谢繁星摇摇头,“不行不行,我哪有这水平,我以前给报社投稿的文章从来没被录用过。”

  “你可以拿来给我看看啊,说不定我能提点意见呢。”

  没错,沈羡就是想看小说,她自己不会写,但是可以鼓励谢繁星写啊。

  “我来这的时候带上了,还有在这写的,哪天拿来给你看。”谢繁星一点都不觉得让村里长大的小姑娘指点自己有什么不对的。

  这可是她的至交好友。

  愿意分享火炕的至交好友!

  “对了...”谢繁星看着她犹豫了下,“我最近听说,那个秦建军又去你堂姐家提亲了,他好像找到个老中医,能治好腿。”

  沈羡惊了,这妹子也太厉害了,她都没听说的事

  “不过你堂姐家没同意,因为你另一个堂姐说跟他已经定情了还拿出了信物。”

  沈羡:???

  啥?发生了啥?

  出了这么大的事,她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沈羡眼睛发亮,“快跟我说说怎么回事。”

  “具体我也不太清楚。就是...”

  这事发生在三天前,沈羡去镇上的时候。

  那天早上秦建军去沈晴家提亲,并且表示自己找了个很厉害的老中医,能治好身体,而且他最近都在努力锻炼,已经可以不拄拐了。

  本来三叔都快答应了,毕竟他看得出来女儿还是想嫁给这男人。

  而且这男人也算有担当,如果能治好,那么再结亲也可以。

  可没想到沈珍突然冒出来,跪在沈晴面前,说自己跟秦建军已经定情了,还拿出秦建军的一枚军功章说是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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