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三章 齐洛:双赢,我赢两次_我,巨星,劝退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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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一个人,碰到看好的音乐人,她就会用心结交,然后用自己的天赋和产生的利益来做交换。

  齐洛有好歌,她林诗诺有拼劲,大家合作一把,肯定是双赢的局面。

  这个提议一说出来,林诗诺就看到齐洛陷入了思考。

  从齐洛的角度分析,事情就确实是这样。

  天后很拼,他齐洛发了一专之后名气和实力也是圈内人极为认可。

  而且他懒,他还开挂,系统的库存之中还真就有不少歌曲适合林诗诺演绎。

  两个人合作,确实可以是双赢。

  那么……

  “词曲编,30%,盈利性演出唱到这首歌,我也要抽成,具体比例详谈。”

  齐洛提出了自己的条件。

  他是想给系统库存的女声歌曲找演唱者,但他也不会贱卖。

  林诗诺愣住了。

  你齐洛不是艺术家性格吗?

  刚才我们俩不是合作得很好吗?

  你这就谈钱?很伤感情的呀!

  还有。

  现在国家虽然关于词曲版权侵权赔偿判定标准是词作者8%、曲作者12%,但业内合约不是这么签的,而且编曲这个岗位拿不了分成。

  盈利性演出还要抽成就更过分。

  现在的华语歌坛,哪个歌手会在盈利性演出的时候给词曲作者分钱?

  “你这太狮子大开口了吧!”

  林诗诺气得脸都红了。

  她这一段时间可是退了好几步,今晚还特意调整了状态展现出自己的实力,齐洛连歌曲都没拿出来,就要求这个比例,那何止是狮子大开口,简直是在破坏圈内规矩。

  顶级词曲作者才能在销售利润这一块切下20%,这是极少数人的权利,齐洛要把编曲都算进去,切的是30%。

  这也就算了。

  歌手要的是人气,是利用歌曲赚到人气、保持曝光率之后去跑商演录节目参加活动和接代言。

  齐洛要求在盈利性场合也要收授权费,林诗诺怎么敢答应?她要是答应了,其他词曲作者也会跟着提出要求,说不定圈内会引起风浪。

  “我不可能答应这些条件。”

  林诗诺快疯了,语气却是斩钉截铁。

  “会有人答应的。”齐洛也是很镇定。

  《易燃易爆炸》是确实适合找“外援”帮着做宣发,但原唱授权的歌曲,他还是选择相信系统出品的质量。

  况且这是齐洛第一次授权出去的原唱歌曲,他必须立下标准。

  如果林诗诺得到的条件太宽松,其他人呢?

  星海唱片真就没什么刘诗诺、王诗诺之类的人吗?

  不可能的!

  只要敢放开授权,只要这些歌的成绩不错,齐洛接下来就会见识到“歌手邀歌的100种方式”。

  所以他必须立下标准,因为对系统歌曲的信心,这个标准还必须尽可能的高。

  “就算有人答应,别人有我的人气高吗?”

  林诗诺可是“为钱而生林天后”,从她手里赚钱的难度那简直是犹如登天。

  她咬了咬牙,道:“除非你的歌曲真的是谁唱谁红,不然连二线歌手都不可能答应你这些条件,这是坏规矩的。”

  齐洛却是早就有了心里准备。

  他眨了眨眼,道:“艾莉是在签在诺姐你的旗下吧?”

  林诗诺:???

  她心态有点崩。

  凭什么哦。

  老娘豁出去来这边邀歌,最后是工作室的李艾莉捡了便宜?

  还有。

  齐洛这小子算盘打得噼啪响。

  有李艾莉的合约在手,他把歌曲授权过来,林诗诺这个天后也得含泪帮着宣发。

  这一波就是齐式双赢:他要赢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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