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7章 悲惨半妖7_穿到反派黑化前[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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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普通人类是最弱最底层的存在,要是通灵者和妖怪沆瀣一气,他们可能会沦落为奴隶一般的存在。没有普通人愿意看到这种局面,所以直到如今,还有不少人对妖怪以及妖管局持反对态度,希望通灵者们努力将所有妖怪都杀死。

  然而话说回来,敢情是不用普通人上战场杀妖,又有哪个通灵者和通灵者的亲人会希望他们整天跟妖怪们厮杀地你死我活、搞得缺胳膊断腿的呢?

  那些口口声声说着“我要是有灵力,肯定第一个冲上去把妖怪都杀干净”的人,真要有了灵力,说不定就是第一个不管普通人死活、靠着灵力逃跑的人。

  一片讨论声中,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投向云予,有的难以置信,有的不怀好意。

  从被几个阿姨和一群小朋友追打着逃出福利院那天起,云予就害怕这种被众人注视的感觉。一对耳朵都紧张得完全竖起来,害怕它们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他恐惧得想往时浅渡身后钻去。

  然而又一想,女孩对自己这么好,他怎么能看着因他而起的事情祸及她呢!

  云予深吸好几口气,脸上还有抑制不住的惶恐,手指不自觉地颤抖。

  尽管如此,他还是鼓起勇气迈出一步,挡在时浅渡身前:“不是的,这和她没有关系,需要调查的话,我可以配合……”

  他的声音在抖。

  但他还是站出来了。

  时浅渡多看他两眼。

  张立强见到云予终于表态,得意地笑起来,更猖狂地指着云予:“不让社安局介入这件事,我今儿就没完……唔!”

  人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又高又壮的男孩已经捂着肚子跪倒在地!

  “《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织和利用舆论,煽动教唆民众分裂国家、诋毁国家机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力;《人妖和平法》第十五条规定,人类或妖怪故意伤害对方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①

  时浅渡弯腰下去俯视着他,嘴角轻轻一扯:“你昨天把你口中该死的半妖打得半死,他脾气好心又善良,不多跟你计较,你非要自己跑过来,这下天王老子都帮不了你。”

  这种蔑视的角度让张立强感到一阵侮辱,高声反驳:“你才是公然诽谤呢!我的伤口难道是假的吗?况且我就是个普通人,根本就没有能力伤害那个半妖!你有什么证据吗?”他知道昨天晚上那个漆黑的巷子,根本不可能有证据,口气就更加嚣张,“拿不出证据你就是诽谤!”

  他这么说也有道理,加上几个兄弟在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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