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87章 子牙捉妖,天蓬再现_洪荒:我为红云,天命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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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妖族实力虽然不强,可是却扰得平民们苦不堪言。

  因为实力弱小,仙人们都不屑于出手对付他们,这让城中的炼气士或者捉妖师有了工作。

  这一日,朝歌城中便走来了一个骑乘在一只奇形怪状的异兽上的老人,此人正是姜子牙。

  自从被元始天尊批评了一顿之后,姜子牙便离开了西岐,一路来到朝歌。

  他觉得自己已经没有资格再完成元始天尊的任务,而且也暗中投靠了魔教,那就完全没必要继续留在西岐,索性来了朝歌,想要在朝歌之中渡过剩下的时间。

  姜子牙虽然修为不强,但好歹也是元始天尊的弟子,有几分真本事的,至少看相还是能拿得出手的,他便在朝歌城中摆了个看相的摊子,每日靠给人看相得些钱财过活。

  有时也顺带兼职捉妖赚些外块。

  有打神鞭在手,座下又有四不相,一般的小妖足以对付,倒也活得滋润。

  “人间俗世好,比仙更逍遥啊!”

  姜子牙颇有一种乐不思蜀,卷恋红尘之感。

  若是再让他回到蓬莱,再去远离尘世地修行,只怕都已经静不下心来了。

  终归是境界不到。

  修行都说先要出世,然后是入世,入世之后再要出世,如此方可得道。

  但姜子牙觉得自己入了世那就再也出不去了。

  若是能够一直如此平淡地生活下去,姜子牙也觉得没有什么不可,可是在有一日接到一大户人家的要求,要求要去除妖。

  据说那大户人家之中来了一只兽妖,十分吓人,已经伤了好几个家丁。

  主人也曾去找过炼气士和捉妖师,却都不是那兽妖的对手。

  没有办法,那户人家听说姜子牙手段厉害,特地来请他对付兽妖。

  大户人家给出的报酬十分不错,姜子牙自然是欣然答应。

  去到大户人家中一看,那是一只猴妖,四臂九尾,虽然实力不强,但血脉特殊,天生掌握着强大的术法,一般的炼气士和捉妖师还真不是这只猴妖的对手。

  其他人虽然不好对付猴妖,但姜子牙却能轻松对付。

  他手中有打神鞭,怀中有杏黄旗,身后有四不相,不管是哪一样都能轻松对付猴妖。

  降伏自然是轻松便将猴妖给降伏了,可是在抓到猴妖之后,姜子牙却察觉到不同寻常了。

  这只猴妖身上妖气不重,倒是有几分他们蓬莱山道法的神韵。

  姜子牙修行虽然不足,可是好歹也是跟随元始天尊修行多年了的,眼力还是很好的。

  “你从何而来?来朝歌有何事?”

  姜子牙将猴妖抓回了自己的住所,对猴妖进行询问。

  猴妖一开始还嘴硬,但被四不相瞪了一眼,立马就招了。

  原来在朝歌城外三百余里处有一座山,山本叫做断剑山,传说那里是被某位仙人一剑斩断过,如今被一群妖族占领,成为了妖族进攻朝歌的一个大本营,其中聚集了大量的妖族,而为首的是一个叫做天蓬的天神。

  “天蓬?”

  姜子牙惊讶,他听过这个名字,这可是天庭的大将,如今怎么和妖族混在一起了?还要进攻朝歌?这是要找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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