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五十章【抵达阿拉斯加】_美利坚仓储淘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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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大家都决定狩猎计划不变,那么杨勇也没有什么好说的,随大溜就是了,吃完饭之后大家开始整理行装。而这时候杨勇反而轻松了起来,杨勇昨天有没有把行李箱打开也没有什么整理行李一说了?反而轻松自在的在酒店大堂的咖啡厅坐下要了一块芝士蛋糕,和史密斯畅谈这次狩猎行动的细节问题。

  杨勇长这么大,虽然没有打过猎更没有搏杀黑熊一类的大型食肉动物,狩猎经验小白一个,根本就不知道用手中的雷明顿猎枪打猎物哪个位置哪个位置才可以一枪撂倒。

  稳准狠快速的解决这些可怜的猎物生命,不至于让这些猎物遭受非人的待遇,所以杨勇询问了一下有格斗之王之称的史密斯,希望得到一些经验。

  史密斯倒是杀过不少人,论及打猎来不比杨勇经验丰富到哪里去?只能说是入门级别。但是基本规则还是知道的,所以史密斯对杨勇解释道。

  “老板,用猎枪狩猎是大部分人的选择,但是瞄准动物哪个部分的却是有不少门道,比如说驯鹿,驯鹿的角倒是不太好看,也没有人把驯鹿的头骨做成标本挂在家里七扭八歪的也不好看。”

  “但是驯鹿的皮毛是动物界的极品,尤其是初冬的皮毛油光水滑柔软保暖,是制作皮大衣的上等原料,所以打驯鹿我还是建议你一枪爆头”

  对此杨勇表示理解,毕竟驯鹿的鹿角确实不好看,也没有梅花鹿鹿茸那么有药用价值,所以成为了鸡肋没什么作用,驯鹿的皮毛却是一等一的好东西,特别适合一些生活在寒带老年人使用,保暖防止潮湿都是不错的。

  但是阿拉斯加的动物可不少,光食草的鹿类就有好几种,巨大的如一吨多重的驼鹿,这个驼鹿,那可是鹿科动物中的巨人。成年公鹿体重超过一吨以上,特别是头上那一对儿铁锹一样的铲子形状的鹿角,更是搏斗的终极武器,成年的公驼鹿可以凭借头上的一双鹿角,正面和棕熊进行搏斗。

  这是杨勇在动物世界当中亲眼所见,而且最终的胜利者还是公驼鹿把一支超过五百公斤重的棕熊打跑了。可以想象一下公驼鹿的战斗力有多么的强悍,在森林当中有很多石块,树枝草叶的障碍物,人走在上面非常的不方便。

  如果一个猎人一枪没有把驼鹿撂倒,这只驼鹿会发起疯来攻击这个猎人,再加上地形复杂地上的障碍物多,很容易出现危险。驼鹿头上的那只铁锹一样的铲子可不是吃素的,一铲子就可以把人僚到天上去,

  剩下的如白尾鹿,大角麋鹿,等等食草动物都不是白给的,而杨勇要狩猎的目标正是白尾鹿和大角麋鹿两种鹿科动物。

  因为白尾鹿的肉质鲜嫩,是一道非常名贵的野味,而大角麋鹿头上的鹿角才是杨勇最终极的目标,因为麋鹿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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