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掌中鲜血_宿敌发现我是魅魔后[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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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找海曼的真实身份是个艰难的任务。

  这位作者从不在人前露脸,也没有固定的笔名和身份,只是因为行文风格非常特别,每次发表新的作品都会被人迅速识别出来。

  “至少确定了这是一位贵族,或许还是一位小姐。”

  路加坐在书桌前,享受着兰斯揉捏肩膀的服务。

  兰斯问道“殿下为什么觉得海曼是一位女性”

  “写小说令贵族蒙羞,但写诗不是。贵族以写诗为荣,献诗于国王以求得一官半职除非那是一位女性。”路加思索道,“所以她才要以假身份示人。”

  圣国不允许女性担任有关王权和宗教相关的职位,未出嫁的小姐写些浪漫抒情诗彰显柔情倒还好,若是胆敢写严肃的叙事史诗,那便要大事不妙了。

  没人愿意娶一个被人嘲笑为“假小子”的贵族小姐。

  如果海曼真是一位女性,那么她一定会和想当教皇的阿芙拉成为知己朋友。

  路加怀着欣赏想。

  她们都是有勇气逆时代洪流而行的人。

  欣赏归欣赏路加找到她的第一个命令,一定是停止更新那本该死的媚上的男仆。

  “阿芙拉去了哪里我今天早晨没见到她。”

  “阿芙拉小姐和夏洛特小姐去了约克子爵的封地,治疗子爵双腿残疾的母亲,殿下。”

  路加满意地点头。

  自从阿芙拉在角斗场上展露风头之后,无数邀请信寄到了王子府邸,恳求她为他们治愈顽疾。

  路加帮她推掉了绝大部分的邀请,经过筛选之后,阿芙拉选择了一部分人前往救治,其中既有贵族也有平民,她从未有一次失手。

  从贵族的茶话会间路加偶尔听闻,那些获得新生的病人甚至会私下赞颂她为“圣女”。

  “圣女”,不错的称号。路加想,由圣女来担任教皇就非常顺理成章了。

  这就更需要一位能说会道的诗人,来为她做宣传了。

  “把海曼的诗歌誊抄一份给我。”路加对兰斯道。

  文字版本的长诗在当日傍晚就送到了他眼前。

  每个人的字迹都是不同的。

  兰斯的字迹出乎意料的隽秀,细看每一个字母的形状与字母的间隔都精确,如同现代打印出来的一般。

  路加猜测他是和某位女性学习的写字,或许是那位兰斯提到过的修女嬷嬷。

  他仔细阅读了这些长诗,海曼的行文风格的确很特别,而且这种风格他有些眼熟。

  莫名像是,他穿越前阅读的那份羊皮卷上的行文风格。

  路加心脏漏跳一拍。

  巧合吧。

  他很快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他的喉咙开始变得干渴。

  算起来,又是七日之期了。

  既然猎物就在眼前,路加不想让自己忍耐太久,以免最后变成理智全无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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