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七九章 时代局限内的强者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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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央,而众报仇于都下。二子则求仁得仁,诸士则舍生取义。虽事之大小不同,然其所以重君臣之义则一也。

  用赤穗四十七武士的行为,类比于孤竹国的二子,就是伯夷叔齐。不过取的典故不是饿死,而是取伯夷叔齐持剑挡住八百诸侯的另一个典故。

  故而认为报仇的那些人,是义士。

  大一统背景之下的君,只能有一个君。

  可封建制下,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我家臣的家臣不是我的家臣,“君”这个概念就多了去了,用大一统“一君”的朱子学,来解释“封建多君”的日本,这就很矛盾。

  礼大于法?还是法大于礼?

  君臣之礼,在封建制下,朝廷和藩主的命令相悖,藩下武士是听藩主的?还是听朝廷的?

  古学派的荻生徂徕则认为,浅野长矩无能,当时没砍死吉良义央,而且完全没理由地砍人。这本身就是不义的。

  他们的家臣,求为主君报仇的小义,实际上就是主君大不义的延续。以小义而谋大不义,不能称之为义士。

  荻生徂徕说自己是古儒一派,但就这件事上来看,分明是法家刑名之学那一套的东西居多。

  但不管怎么说,朱子学和古学派的这两种意见,算是主流。

  而太宰春台,则是把他们贬斥的一文不值。

  他认为,这47个武士,从其作为来看,根本也不是为了义。

  而是因为撤藩之后,衣食无着,从食禄生活变成去打工,心里压抑着诸多不满,这本身是个经济问题。

  明明是求利,非要说求义。

  真正的义是怎么样?

  你们要真认为处置不公的是幕府,又不是吉良义央,你们只敢找软柿子捏。

  当初就不该开赤穗城的城门,幕府来接手,就是不给,直接开战,死战到底,与城共存亡。这才是义。这才是春秋之义,你看吴起死前之计,墨家为阳城君守城是怎么做的?那才叫义,君主之令叫开城门,那也不好使。

  或者直接起兵,三百家臣突袭江户,当街格杀吉良义央,然后再自杀,可谓求仁得仁,亦可谓之义也。

  结果呢,你们当初开门献城那么顺从,之后生活穷困,生出不满,心里憋气,又去刺杀。

  杀完之后,又不跑,也不自杀,等着幕府来抓。

  不就是觉得你们拿住了舆论道德的制高点,事发后各种求关注,觉得幕府能宽恕你们,这样既泄了愤、又博了名吗?

  这完全就是假借大义、求利而言义、心存侥幸、追名逐利,这也好意思叫义士?

  而且这完全就是受了山鹿素行的“伪儒学”的影响,里面权谋、算计太多。当初幕府也是穷,要是多给那些家臣万把两银子,也就没这事了。

  当初一开始只是想请求“复藩”、“平反”,到处托关系找人,但手里不宽裕,这事儿最后没办成,才有很多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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